平凉市P202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0-12-22 00:00浏览数:540次
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公告[202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平凉市宗地编号:P202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60%(含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六、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13日11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3日与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上午11时00分00秒(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参与该宗土地拍卖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和崆峒区教育局签订协议,约定按照平自规建条[2020]C-18号规划条件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一座,建成后无偿向崆峒区教育局移交使用权(使用权期限随幼儿园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 4、依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0]54号)和《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柳湖路以北临泾路以南新科路以东新民路以西88.90亩用地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42号) ,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在用地内配套建设一座规模不小于9个班的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3510㎡,建筑面积不小于3839.40㎡),建成后无偿向属地教育局移交使用权(使用权期限随幼儿园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交付标准为土建完成、供水、供电、供暖、天然气、消防、污水、户外场地、外立面装饰、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健全,绿化亮化工程按照小区规划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柳湖路以北临泾路以南新科路以东新民路以西88.90亩用地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42号))。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5、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6、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20-19号)》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1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609480234 13919211265 3、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6210201830910001088888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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